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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于10日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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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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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山东省济宁市敲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时间。驻济宁的5所高校应届男性毕业生,可以在6月10日前到学校武装部报名。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补偿相应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据悉,享受此项国家优惠政策的学生,仅限于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学生。
6月11日至20日,各高校会同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对毕业生的视力、肝功等进行初检,审查在校期间有无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行为。6月21日至30日,初审合格的毕业生被确定为今冬入伍预征对象,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在10月31日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向县级兵役机关上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2月31日前,县级兵役机关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复核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
10月31日前找到满意工作的毕业生可以放弃入伍。同时没有报名预征的毕业生,10月31日前还可以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武装部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