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毕业生服兵役新规:大三学生服完兵役可复学
新闻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09-06-29  | 浏览次数:186次  | 发布人:管理员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大三学生可以应征入伍。

大三学生可应征入伍服役完后可复学

 

答问明确,大三学生,可以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在6月底前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此外,具有本科学历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毕业生入伍乙肝表面抗原须呈阴性

答问明确,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毕业生入伍乙肝表面抗原须呈阴性。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

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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