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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厅2010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及在研项目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10-05-07  | 浏览次数:69次  |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0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教育厅根据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我校资助经费科技项目指标2项,社科项目指标15项;自筹经费项目指标科技和社科共5项

(二)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指标,每个二级学院限报各种类备选项目共计2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项目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主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鼓励申报;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

(二)各有关单位请于5月2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在研项目(名单见附件5)进展报告(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科技项目需查新并附查新证明,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项目申报。

(二)各单位应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科研处

                                2010年5月6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5在研项目负责人名单

6研究工作进展报告

7经费来源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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