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好地为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与支撑,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此次软科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由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招标项目及经费
1.山东低碳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及政策取向研究
2.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优势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3.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及对策研究
4.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我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对策研究
5.山东省现代种业发展对策研究
6.依靠自主创新促进山东转方式调结构的策略研究
7.山东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及发展对策研究
8.山东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9.山东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对策研究
10.促进科技要素向农村集聚的激励政策研究
11.山东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发展研究
12.山东省城镇化的目标及途径研究
13.推进山东地方财源建设的途径及对策研究
14.山东高层次创新人才现状评估及引进培养对策研究
15.山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16.山东省科技发展决策支持平台建设研究
每一中标项目经费一般安排8万元左右。立项后拨付5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再拨付余款。
三、投标
1.投标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招投标条件和要求
(1)投标题目必须与发布的招标题目相一致,不得自行拟定题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研究人员构成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须占一半以上,且学科、年龄结构合理。
(3)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投标项目的负责人。
(4)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正在承担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同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人员。
(5)投标材料应明确研究成果拟应用单位,并出具拟应用单位意见书。
(6)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12月31日。鼓励提前结题,同等条件下结题较早的优先考虑立项。
(7)允许多单位联合投标,鼓励决策(拟应用)部门(人员)参与研究。联合投标的单位必须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参标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分工、责任、权益(如知识产权分享及项目经费分配)等。
(8)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方法
投标单位按招标指南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相关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即为有效投标。
4.投标受理及材料要求
(1)投标材料受理日期:2010年7月19日上午8:00-11:00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材料包括:
①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
②投标单位法人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联合投标单位须提交合作协议书;
④项目负责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有关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
⑤研究成果拟应用单位意见。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第①项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jjxykyc@126.com)。投标材料一律由A4纸左侧装订。标书不完整或缺项的,视为废标。
(3)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一切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理。此次招标活动不收费。
1.形式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审定,仅以投标内容本身为依据,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对于不符合投标规定条件的或者材料不全者,其投标无效。
2.评标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价指标包括:研究内容的完备性和科学性;研究方法、方案、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时效性和应用前景;研究能力的适应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时间和人力投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投标者的信誉等。
4.评标程序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百分评分法,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以评标专家投票方式择优选出候选中标单位。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候选中标单位,由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进行审核,对不能胜任的或者没有能力承担研究任务的,重新提交评标专家组进行讨论和评议。如有必要,还将就有关问题组织会议答辩。
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根据评标专家组的意见,按照《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确定中标单位,报山东省科技厅批准后,以公文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同时,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上公告。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与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签订《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合同书》,按合同约定启动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到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执行期间,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对未按合同执行或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的,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有权决定项目是否继续进行。如项目终止,除追回所余经费之外,中标者还应偿还已开支的全部经费。
科研处
2010.6.28


